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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事业单位联考加分政策及申请指南如下: 
 一、加分政策详解
 1. 具有河南省户籍的考生:
 (1)烈士子女:加10分。
 (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5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
 (4)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中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不含艺术、体育专业):加5分。
 2.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服役期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加10分。
 (2)具有河南省户籍,参加河南省征兵体检且政治考核、体检均合格,因身体原因未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加10分。
 (3)河南省户籍的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以及在河南省户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5分。
 (4)烈士子女:加10分。
 (5)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5分。
 (6)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中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不含艺术、体育专业):加5分。
 二、申请指南
 1. 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  举报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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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河南省事业单位联考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报考省、市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报考县、乡镇各类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 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是指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担任村官的大学生。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符合以下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1.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的;2.户籍为河南省内、在外省高校入伍的;3.户籍为外省(市),在河南高校入伍的。 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5月21日8:00至23日17:00前,持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经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审核汇总,报考省直系统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公示,报考各地的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举报
 
 
